县人民法院:
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,于2021年1月19日决定:
任命曾翔飞同志为新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;
免去肖秋荪同志的新干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免去邓小京同志的新干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新干县人大常委会
2021年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