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,于2023年4月24日决定:免去王国云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主任职务。
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,于2023年4月24日通过以下任免名单。
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,于2023年4月24日决定:接受王国云同志辞去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,其县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,并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;接受李玲同志辞去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、代表职务的请求,其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,并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;接受杨彪云、李小武、肖卫青、聂顺华同志辞去新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