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人民检察院:
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决定,免去:
袁文雄、傅国成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;
贺小民、宋希伟、曾建平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
杨新生、熊赛平、杨 磊、何芳阳、杨溜华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新干县人大常委会
2018年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