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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视察全县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情况的意见

作者:不详 发布日期:2019-01-07 来源: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  阅读次数:

  核心提示:县人民政府: 为了解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、运行和管护情况,有序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,12月17日,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、县人大代表先后到神政桥乡艾家村、麦镇阳团村、七琴镇网形坑水厂实地视察,并听取了...

县人民政府:

      为了解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、运行和管护情况,有序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, 12月17日,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、县人大代表先后到神政桥乡艾家村、麦㙦镇阳团村、七琴镇网形坑水厂实地视察,并听取了县水利局,县财政局、县自来水公司、县疾控中心负责人的相关工作汇报。

      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县大力争取中央项目及资金,统筹地方配套资金,建成了一批农村饮水工程。特别是今年以来,县委、县政府倾听农村基层人大代表建议、意见,出台了《新干县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意见》,县财政投入2000万元奖补资金,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,代表们对此表示充分肯定和赞赏。视察中,代表们针对工程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相关部门协调推诿扯皮、农村基层干部本位主义、部分群众认识不高等问题,要求各地、各相关部门本着担当实干、紧贴实际、效益为先、严格把控的原则,优先考虑目前存在饮水困难,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;优先考虑基础条件较好,有水源且工期短、受益人口多的地方,合力共为,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、办实。

      为推动农村饮水工程的顺利进展,使这项惠民工程发挥最大效益,代表们还提出如下建议:

      1.县委、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力度。要用3至5年的时间逐步解决农村饮水困难、不安全问题。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,每年要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,并随县财力增加而相应增加,要让农村群众真正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,切实体会到县委、县政府为民服务的理念和宗旨。

      2.县政府要尽快出台《新干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》,就工程的建设、运营管理、水源地保护、设施维护管理、水费收缴等制定指导意见。对于水费收缴,建议要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,充分听取群众意见,出台各地收缴办法草案,经乡镇人代会审议通过再实施。

      3.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集中供水点水质的监测,确保水源点安全。

      4.相关部门、各乡镇要加大对水源地保护的宣传、划定保护区范畴,严格实施保护。

      5.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过程中,要充分调动农村群众的积极性,凡是存在饮水困难,村组村民积极性高、参与度高的地方,要优先列入建设范畴,有序推进。

      6.对已建立的农村饮水工程,要建立起管护机构和机制,落实管护人员、管护资金。